检察院把电子卷宗制作使用作为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进一步细化措施,规范制作使用电子卷宗,促进案件流转和办案效率提高。
严格落实操作规程。设立电子卷宗制作室,配备制作设备并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安全保密措施落实到位。电子卷宗制作设置AB岗,严格按照高检院电子卷宗制作规定、技术标准和制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衔接顺畅、高效运行。
加强内外沟通协调。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明确移送卷宗材料的装订标准,确保纸质卷宗完整、规范。加强与办案部门的协作配合,在案件数量过多导致无法当天完成卷宗扫描的情况下,先行向办案部门移送关键法律文书,由案件承办人办理换押、告知等手续后,再完成卷宗扫描工作。
及时全面规范制卷。进一步规范拆装卷宗、扫描卷宗、制作编辑、核查上传等工作流程,在案件受理后的1-2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卷宗的制作、上传。加强电子卷宗制作工作核查,防止出现漏页、重复等问题,确保上传的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的内容、形式、顺序等保持一致。
提高流转使用效率。运用系统复制、摘录、编辑等功能,减少案件承办人审查案件、制作审查报告的时间,有效提升办案效率。
扫描功能
★为成册卷宗量身定制左右互降式扫描案卷台,对于不同厚度卷宗都能轻松扫描
★扫描过程镜头、光源不走动不移动,增加设备使用寿命
★后背式LED零辐射按需采集照明系统,无辐射冷光源,使您处于舒适的扫描环境,避免强光令视觉疲劳
★设备景深15厘米,立体证物、不同厚度卷宗、高清扫描、色彩完美展现
★人性化的扫描设备,全自动影像处理功能,自动纠偏,自动校正,自动去黑边等功能。
★扫描分辨率800DPI(100-800可调)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可以调节
★司法鉴定X光片采集系统,0.3秒完成14‘’ X 17'' 英寸胶片扫描
★21寸左右内置触摸屏,操作预览实时进行
★支持扫描数据实时打印、多种格式同时输出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