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确定了坚持保护为主、坚持抢救第一、坚持合理利用、坚持加强管理的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全国古籍资源和保存状况基本摸清,国家级、省级珍贵古籍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实施一批珍贵古籍修复项目,完成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古籍影印出版工作,珍贵古籍缩微复制和数字化成果显著,古籍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的作用更加彰显,古籍保护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水平明显提升,制度建设、立法工作和标准规范有较大进展,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古籍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规划》从基本完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加大古籍保护力度,全面提升古籍修复能力,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和数字化建设,利用古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籍保护制度、法规和标准建设6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20项重点任务。
《规划》列出中华古籍普查登记、珍贵古籍保护、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和古籍保护实验室建设、古籍整理出版和数字化建设以及中华优秀文化典籍推广5个专栏共16个重点项目,着力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共完成200万部古籍的普查登记,命名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修复珍贵古籍250万叶。国务院公布5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2274部)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80家)。通过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本数据库公开发布古籍普查数据40.6万条,完成古籍数字资源4.6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