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案卷扫描仪助力检察院实现办案和律师阅卷“无纸化”
电子卷宗的制作和使用是强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功能,实现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检察院实现审查起诉案件全部制作了电子卷宗,截止发稿前,共制作电子卷宗70件189册。在电子卷宗工作中,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配齐、配强硬软件设施,为电子卷宗工作提供物质、人力保障。
为满足电子卷宗制作安全、案卷材料保密的需要,在案件管理中心设立了电子卷宗制作室,并配备了全景和特写双摄像监控。同时根据电子卷宗制作室实际需要,以“高标准,超前谋划”为原则购置了相应的设备:购置了电子卷宗制作所需的非接触式案卷扫描仪、高配置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为电子卷宗的制作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系,为电子卷宗工作提供外力保障。
电子卷宗制作的目的是为了提高诉讼效率,并为律师阅卷提供便利。为保证制作过程顺利进行,确保不拆卷就就可以进行扫描,制作高质量的电子卷宗,从江县院加强与从江县公安局的沟通联系,对公安机关卷宗材料纸张质量,笔录制作方式,目录编写等提出了相应的要求。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共识:侦查人员尽量制作电子笔录,卷内材料尽量避免出现修补现象,制作统一的卷宗目录,规范编写页码。
三、建章立制,为电子卷宗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卷宗制作,提高电子卷宗制作质量和水平,结合本院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了电子卷宗扫描制度。明确规定必须由制作电子卷宗;卷宗扫描前必须检查卷宗完整性,防止缺页、漏页、错编现象;在卷宗扫描工作中要注意保密,防止丢失。
四、有效利用电子卷宗,为实现承办人办案和律师阅卷无纸化提供载体保障。
一是将电子卷宗融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提高办案效率。电子卷宗添加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后,对承办人制作案件审查报告、利用电子阅卷办案以及多媒体示证、质证提供了便利,大大提高了诉讼效率。同时,有查阅权的领导可以直接调阅电子卷宗,有利于领导掌握案情,指导办案。
二是从江县院设立了的律师阅卷室,为实现律师阅卷无纸化,配备了四台高清的阅卷一体机,可满足多个律师同时阅卷。通过电子卷宗存储器将电子卷宗直接分配到一体机,不能复制和修改,以高效、便利、快捷、安全的操作方法保障律师电子阅卷;做到了律师阅卷无需预约,无需等待,当场申请,当场阅卷。避免律师阅卷与办案人员在时间上的冲突,或因案件退查后无法阅卷的情况发生,为律师阅卷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得到阅卷律师的好评。使律师接待服务质量和效率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充分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
法院检察院案卷装订方式量身打造的book2net非接触式卷宗扫描仪,适合所有装订成册的案卷扫描,不论您是何种装订方式:线状、胶装、钉装、还是案件照片档案的超长蝴蝶页.....;在不破坏封条情况下,让您轻松实现案卷的数字化工作。 0.3秒的扫描速度,3亿页以上的扫描寿命,适合海量数字化加工服务的需要。
非接触式卷宗扫描仪----应用
检察机关的电子卷宗 : 是指依托数字影像技术、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将纸质案卷材料制作成具有特定格式的电子文档。
建设电子卷宗系统的目的是:方便案件承办人进行信息检索、内容复制、卷宗引用、证据分析、出庭示证,方便律师阅卷。有效利用电子卷宗,可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强办案监督管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便于检察业务各环节接受内、外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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